任职要求:
任职资格:
(一)应当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三级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具有三级正职至少满1年且和三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于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5年以上中高层管理工作经历。
(二)中共党员。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10年及以上法律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在大型国有企业法律机构任职经历优先。
(四)应为法律专业,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
(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从业的情形,以及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形。
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同通用技术集团“诚信、包容、创新、实干、卓越、共赢”价值观,自觉维护集团的核心利益。
(三)熟悉与通用技术集团主业相关的宏观政策、产业发展趋势等行业知识和企业发展规律,对通用技术集团主业相关行业认识深刻。注重团结协作,能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处理重大投资并购项目、疑难法律事务及重要管理事项。
(四)勇担当,善作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落实集团党组决策部署坚决有力,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协同高效,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私分明,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门总经理完善集团法律管理体系规划及建设。
(二)协助部门总经理开展集团法律合规体系建设。
(三)组织参与集团国内外投资、并购、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参与重大项目法律评审、合同谈判,提供法律专业支持。
(四)审核集团相关规章制度,起草、拟定部门职责内规章制度。
(五)负责集团普法宣传和法律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维护相关外部关系。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